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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政協(xié)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063號(政治法律類229號)提案答復的函
您提出的《關于優(yōu)化行政審判司法運行機制的提案》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提出司法建議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審判職能、服務大局工作的重要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歷來重視司法建議工作,2007年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服務的通知》,2012年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意見》,對司法建議的指導思想、內容格式、規(guī)范管理、工作機制、組織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確規(guī)定,切實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建議工作水平。小詞兒都挺能整
就行政審判領域而言,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司法建議工作,發(fā)送了數(shù)量可觀的個案司法建議,一些司法建議直接寫進行政裁判文書;許多人民法院還通過行政審判司法審查報告形式,每年向當?shù)攸h委、人大、政府通報行政審判情況,同時就行政審判中發(fā)現(xiàn)的行政決策、行政執(zhí)法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效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但是,誠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當前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也還存在諸多問題亟需解決,司法建議行為不規(guī)范、權威性不夠、缺乏公開透明。您提出要整合行政審判司法建議的法律依據(jù)、提高司法建議質量、擴大司法建議公開范圍的建議,很有針對性,對進一步規(guī)范、完善司法建議工作,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
下一步,我們將加強對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的調研,適時出臺有關加強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的司法政策性文件,進一步統(tǒng)一規(guī)范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努力克服當前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行政審判司法建議的質量,擴大司法建議公開的范圍,提升司法建議的權威性和執(zhí)行力,確保司法建議在服務大局、堵塞行政管理漏洞、保障民生,促進行政機關依法決策、依法執(zhí)法方面發(fā)揮更大作用。
感謝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