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21年5-6月結項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教社科〔2006〕2號)和《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教社科〔2007〕145號),,我司對近期申請結項的一般項目進行了審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申請結項審核情況
此次共受理結項申請333項,,其中一般項目321項,,314項通過審核予以結項,7項不符合免于鑒定條件,,本次不予通過,;12項高校思政工作專項通過審核予以結項。具體結項情況詳見附件1,、附件2,。
二,、結項工作有關要求
1.請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門切實加強項目的中后期管理和結項工作,嚴把項目質量關,,督促項目負責人按期保質完成《項目申請書》約定的研究任務并及時結項,。
2.確需對項目重要事項進行變更的,需通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中后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線進行,,審批結果以系統顯示為準,,不需提供理紙質審批材料。變更審批按照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責任單位,、改變項目名稱、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改變最終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項,,項目責任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由我司審批,;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預期目標的前提下,調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計劃,,以及因身體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請終止或撤銷項目,,項目責任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提交我司備案,;調整各類項目的課題組成員,,不超過項目研究最長期限(5年)的延期申請,由項目責任單位直接審批,。
3.被終止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或終止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所在高校負責追回已撥經費或已撥剩余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
4.請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門核查相關項目結余經費使用情況,,項目結項2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教育部。
社科管理中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劉杰 010-58802730 moesk@bnu.edu.cn,;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新街口外大街19號科技樓C區(qū)1001室,,北京師范大學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郵編100875,。
教育部社科司聯系電話:010-66097563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21年5-6月結項情況一覽表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2021年5-6月結項情況一覽表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