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
(2021年第56號)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的文件精神,,海關總署對“定居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常駐人員身份證件”“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等證明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
行政相對人可自行選擇以原有提交證明的方式辦理,,或以告知承諾制的方式辦理,。選擇以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行政相對人免予提交指定的證明,并須填寫及簽署告知承諾書,,辦理相關業(yè)務時將告知承諾書與該業(yè)務規(guī)定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一并提交海關,。海關對行政相對人的承諾情況開展事中、事后核查,,行政相對人應予配合,。
本公告中“定居證明”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8號,、235號修改)第
二十條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或者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58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8號,、235號修改)第
六條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
本公告中“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5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3號,、198號,、235號、240號修改,,以下簡稱《
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
四條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證明”。
本公告中“常駐人員身份證件”指《
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
五條中“本機構所有常駐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本公告中“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指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9號(
關于啟用新快件通關系統(tǒng)相關事宜的公告)第
二條中“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影印件”,。
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及有關辦事指南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方網(wǎng)站及辦理該業(yè)務的海關現(xiàn)場等處獲取,申請人可自行打印,、填寫,。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定居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常駐人員身份證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4.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5.定居證明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6.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7.常駐人員身份證件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8.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海關總署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定居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編號:
(4位關區(qū)代碼+6位年月日+2位順序號)
申請人信息 |
姓名 (電話) |
|
有效的進出境證件名稱 |
|
證件編號及 發(fā)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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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告知 |
證明事項名稱 |
定居證明(定居批準文件) |
證明用途 |
向海關證明所具有的定居旅客身份,,并按規(guī)定辦理對應物品的進境手續(xù)。 |
證明事項設定依據(jù) |
《海關法》第四十七條,; 《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第六條,; 《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二十條。 |
承諾方式 |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面承諾方式,,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本人簽字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
適用對象 |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依法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
承諾的效力 |
申請人向海關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即是承諾已經(jīng)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海關不要求申請人提交該項證明材料。 |
不實承諾的責任 |
對提供不實承諾辦理相關事項的,,海關依法撤銷相關決定,,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符合法定行政處罰情形的給予行政處罰,。 |
申請人的承諾 |
本人合法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qū)(內(nèi)地)定居的證明(定居批準文件),,本人姓名、定居證明(定居批準文件)名稱,、定居證明(定居批準文件)發(fā)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諾: (一)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作出虛假承諾,; (二)已經(jīng)知曉海關告知的全部內(nèi)容; (三)自身符合海關告知的相關條件要求,; (四)接受海關對本證明事項的核查,; (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意思表示真實,。 |
申請人(簽字): 海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信息使用范圍:有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編號:
(4位關區(qū)代碼+6位年月日+2位順序號)
申請人信息 |
常駐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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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型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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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編號及發(fā)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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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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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告知 |
證明事項名稱 |
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 |
證明用途 |
常駐機構向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xù)。 |
證明事項設定依據(jù) |
《海關法》 第二十四條,; 《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都拉黑名單了,,還接個P》第四條?!?/p> |
承諾方式 |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面承諾方式,,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本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
適用對象 |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依法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
承諾的效力 |
申請人向海關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即是承諾已經(jīng)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海關不要求申請人提交該項證明材料,。 |
不實承諾的責任 |
對提供不實承諾辦理相關事項的,海關依法撤銷相關決定,,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符合法定行政處罰情形的給予行政處罰。 |
申請人的承諾 |
本常駐機構合法持有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登記證明,,該注冊登記證明名稱,、發(fā)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常駐機構承諾: (一)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作出虛假承諾; (二)已經(jīng)知曉海關告知的全部內(nèi)容,; (三)自身符合海關告知的相關條件要求,; (四)接受海關對本證明事項的核查; (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意思表示真實,。 |
申請人(常駐機構蓋章): 海關(蓋章): 常駐機構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信息使用范圍:有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
附件3
常駐人員身份證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編號:
(4位關區(qū)代碼+6位年月日+2位順序號)
申請人信息 |
常駐機構名稱 |
|
證件類型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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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編號及發(fā)證機關 |
|
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 |
|
海關 告知 |
證明事項名稱 |
常駐機構中的常駐人員身份證件 |
證明用途 |
為常駐機構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境機動車輛事宜提供依據(jù),。 |
證明事項設定依據(jù) |
《海關法》 第二十四條,; 《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五條?!?/p> |
承諾方式 |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面承諾方式,,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本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
適用對象 |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為向海關申請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常駐機構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依法提交證明材料,,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p> |
承諾的效力 |
申請人向海關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即是承諾已經(jīng)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海關不要求申請人于辦理時提交該項證明材料。 |
不實承諾的責任 |
對提供不實承諾辦理相關事項的,,海關依法撤銷相關決定,,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符合法定行政處罰情形的給予行政處罰,。 |
申請人的承諾 |
本常駐機構現(xiàn)有持有效常駐人員身份證件的人員為 ____人(橫線上填寫人數(shù)),,其姓名、證件名稱,、發(fā)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按實際情況逐人填寫,,如空格處空間不足,,申請人可另附頁作為本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的組成部分)。 本常駐機構承諾: (一)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作出虛假承諾,; (二)已經(jīng)知曉海關告知的全部內(nèi)容,; (三)自身符合海關告知的相關條件要求; (四)接受海關對本證明事項的核查,; (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意思表示真實。 |
申請人(常駐機構蓋章): 海關(蓋章): 常駐機構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信息使用范圍:有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
附件4
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編號:
(4位關區(qū)代碼+6位年月日+2位順序號)
申請人信息 |
姓名 |
|
證件類型及名稱 |
|
證件編號及 發(fā)證機關 |
|
海關告知 |
證明事項名稱 |
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
證明用途 |
辦理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報關手續(xù),。 |
證明事項設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七條,; 《海關總署關于啟用新快件通關系統(tǒng)相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9號)第二條。 |
承諾方式 |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面承諾方式,,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本人簽字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
適用對象 |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依法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
承諾的效力 |
申請人向海關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即是承諾已經(jīng)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海關不要求申請人提交該項證明材料,。 |
不實承諾的責任 |
對提供不實承諾辦理相關事項的,,海關依法撤銷相關決定,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符合法定行政處罰情形的給予行政處罰,。 |
申請人的承諾 |
本人合法持有辦理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報關需要的身份證件,本人姓名、證件類型,、發(fā)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諾: (一)無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作出虛假承諾,; (二)已經(jīng)知曉海關告知的全部內(nèi)容; (三)自身符合海關告知的相關條件要求,; (四)接受海關對本證明事項的核查,; (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意思表示真實,。 |
申請人(簽字): 海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信息使用范圍:有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
附件5
定居證明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的文件精神,,海關總署對定居旅客辦理申報進境安家物品(含車輛)手續(xù)時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或批準文件實施告知承諾制。現(xiàn)就有關事宜予以說明:
一,、設定依據(jù),。本告知承諾事項的設定依據(jù)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8號,、235號修改,,以下簡稱《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58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8號,、235號修改,以下簡稱《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
二,、適用范圍。本告知承諾事項適用于定居旅客依據(jù)《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二十條,、《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第六條向海關辦理進境安家物品(含車輛)手續(xù)的情形,,對規(guī)定要求提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或者批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定居旅客可自愿選擇通過填寫,、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的方式代替提供實物證明的方式,,向海關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告知承諾方式,。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方網(wǎng)站及辦理該業(yè)務的海關現(xiàn)場等處獲取,申請人可自行打印,、填寫,,并在辦理申報進境安家物品(含車輛)手續(xù)業(yè)務時與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海關。
告知承諾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申請人信息、海關告知,、申請人的承諾三部分內(nèi)容,,海關告知部分是海關對本告知承諾事項的具體說明,申請人的承諾部分是申請人對有關法律事實,、法律義務和責任的承諾,。
四、承諾的法律責任,。申請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如申請人承諾不實,,海關可依法終止辦理,、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行為、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予以行政處罰,。
五,、事中及事后核查。海關可對申請人填寫的告知承諾書內(nèi)容開展事中,、事后核查,,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海關也可請其他管理部門協(xié)查,。
六,、信用記錄及管理。國家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
附件6
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的文件精神,,海關總署對常駐機構辦理海關備案手續(xù)時需提交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登記證明實施告知承諾制。現(xiàn)就有關事宜予以說明:
一,、設定依據(jù),。本告知承諾事項的設定依據(jù)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5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3號,、198號,、235號、240號修改)等法律法規(guī),。
二,、適用范圍。本告知承諾事項適用于常駐機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
四條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xù)的情形,,對第
四條(二)要求提供的“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證明復印件”,,常駐機構可自愿選擇通過填寫,、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的方式代替提供實物證明的方式,表明本機構持有合法有效的由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登記證明,,向海關申請辦理備案手續(xù),。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告知承諾方式。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方網(wǎng)站及辦理該業(yè)務的海關現(xiàn)場等處獲取,,申請人可自行打印,、填寫,并在辦理備案業(yè)務時與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主管海關,。
告知承諾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申請人信息,、海關告知、申請人的承諾三部分內(nèi)容,,海關告知部分是海關對本告知承諾事項的具體說明,,申請人的承諾部分是申請人對有關法律事實、法律義務和責任的承諾,。
謹防騙子
四,、承諾的法律責任。申請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如申請人承諾不實,海關可依法終止辦理,、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行為,、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予以行政處罰。
五,、事中及事后核查,。海關可對申請人填寫的告知承諾書內(nèi)容開展事中、事后核查,,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海關也可請其他管理部門協(xié)查。
六,、信用記錄及管理,。國家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
附件7
常駐人員身份證件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的文件精神,,海關總署對常駐機構辦理申報進境機動車輛手續(xù)時需提交的常駐機構內(nèi)所有常駐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實施告知承諾制?,F(xiàn)就有關事宜予以說明:
一、設定依據(jù),。本告知承諾事項的設定依據(jù)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5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3號、198號,、235號,、240號修改)等法律法規(guī)。
二,、適用范圍,。本告知承諾事項適用于常駐機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
五條向海關辦理申報進境機動車輛手續(xù)的情形,對第
五條第二款要求提供的“本機構所有常駐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常駐機構可自愿選擇通過填寫,、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的方式代替提供實物證明的方式,向海關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告知承諾方式,。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方網(wǎng)站及辦理該業(yè)務的海關現(xiàn)場等處獲取,申請人可自行打印,、填寫,,并在辦理申報進境機動車輛手續(xù)業(yè)務時與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海關。
告知承諾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申請人信息,、海關告知,、申請人的承諾三部分內(nèi)容,海關告知部分是海關對本告知承諾事項的具體說明,,申請人的承諾部分是申請人對有關法律事實,、法律義務和責任的承諾。
四,、承諾的法律責任,。申請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如申請人承諾不實,,海關可依法終止辦理、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行為,、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予以行政處罰,。
五、事中及事后核查,。海關可對申請人填寫的告知承諾書內(nèi)容開展事中,、事后核查,,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海關也可請其他管理部門協(xié)查,。
六,、信用記錄及管理。國家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
附件8
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的文件精神,,海關總署對收發(fā)件人委托進出境快件運營人辦理其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報關手續(xù)時需提交的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實施告知承諾制。現(xiàn)就有關事宜予以說明:
一,、設定依據(jù),。本告知承諾事項的設定依據(jù)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9號(
關于啟用新快件通關系統(tǒng)相關事宜的公告,,以下簡稱
“19號公告”)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
二、適用范圍,。本告知承諾事項適用于進出境快件收發(fā)件人委托進出境快件運營人依據(jù)19號公告進行B類快件報關的情形,,對規(guī)定要求提供的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進出境快件收發(fā)件人可自愿選擇通過填寫,、提交書面告知承諾書的方式代替提供實物證明的方式,,向海關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告知承諾方式,。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方網(wǎng)站及辦理該業(yè)務的海關現(xiàn)場等處獲取,,申請人可自行打印、填寫,,由快件運營人在辦理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報關手續(xù)業(yè)務時與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海關,。海關在收到書面告知承諾書后,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予以辦理,,進出境快件運營人應當修改報關單,,在B類快件報關單“備注”欄中記錄:“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已按告知承諾制辦理”。
告知承諾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申請人信息,、海關告知,、申請人的承諾三部分內(nèi)容,海關告知部分是海關對本告知承諾事項的具體說明,,申請人的承諾部分是申請人對有關法律事實,、法律義務和責任的承諾,。
四、承諾的法律責任,。申請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如申請人承諾不實,,海關可依法終止辦理,、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行為,、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予以行政處罰,。
五、事中及事后核查,。海關可對申請人填寫的告知承諾書內(nèi)容及快件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開展事中,、事后核查,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海關也可請其他管理部門協(xié)查,。
六、信用記錄及管理,。國家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