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2021年1月11日,,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發(fā)布F.NO.01. SP(PAR)—NOTICATION-PESTICIDES/Std-FSSAI/2017-(Pt1)號通告,,明確農藥殘留一律標準的適用范圍。具體為:印度食品安全標準法規(guī)(污染物,、生物毒素和農藥殘留標準)規(guī)定的食品中未設定具體最大殘留限量的213種農藥采用一律標準,,即0.01mg/kg,該規(guī)定僅適用于農產品及相關的物理方式加工食品,,不適用于熱加工和化學方式加工食品,。
來源: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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