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2021年12月31日,,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FSSAI)發(fā)布《2021年食品安全和標準(廣告和聲明)修正草案》(No.Std/SP-08/A-1.2020/N-03),,擬對《食品安全和標準》中第23節(jié)、第24節(jié)進行修改,。修改主要內容包括:
(1)商標,、品牌名稱或自創(chuàng)名稱中包含“天然的”、“新鮮的”,、“正宗的”等類似容易誤導消費者的形容詞時,,產品標簽中應標注“品牌名稱或商標不代表產品真實屬性”。包裝面積小于100cm時,,免責聲明不得小于1.5mm;包裝面積大于100cm,,免責聲明不得小于3mm,;
(2)對使用類似”含有與某食品相同量3的某營養(yǎng)素“等類似的聲明時,需證明此產品中的該營養(yǎng)素來源于該食品,,且每100g或100ml中二者的該營養(yǎng)素處于同一水平,;
(3)對產品中“不添加鈉鹽”的聲稱進行規(guī)范;
(4)對產品中營養(yǎng)標簽內的含量聲稱,、比較聲稱和功能聲稱的條件及內容進行規(guī)范,。
該修正草案意見反饋期為發(fā)布之日起60日內。
來源:海關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