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ANATEL 發(fā)布了如下所述的兩個新法案(見附件翻譯版本):
l 第423 號法案 – 更新第 14448 號法案,,該法案涉及評估受限輻射無線電通信設備的技術要求,,并包括巴西允許使用的新設備。
l 第237號 – 撤銷 第6506號法案并更新限制輻射無線電通信設備的測試程序,。
請看如下主要變化:
1.包括以下技術要求:
l 應用于安全且工作頻段在76-81 GHz的人體掃描發(fā)射傳感器,;
l 安裝在車輛中且工作頻段在57-64 GHz的交互式運動傳感器;
l 在固定應用中的操作頻段在57-66 GHz頻段的無線多千兆系統(tǒng);
l 安裝在車輛中且工作頻段在 3100-3300 MHz 和 3700-10600 MHz 的 UWB 設備,;
l 安裝在車輛中和火車內且工作頻段為5150–5350 MHz的設備,。
2.更新了以下技術要求:
第237/2022號法案:
1.撤銷第6506號法案(測試方法/程序)
2.包括以下測試程序:
l 符合 FCC KDB 789033 D02(參考 3.15)的 WIFI 6E 設備;
l 根據(jù) ETSI EN 302 729 V2.1.1(參考 3.12)和 ETSI EN 302 372 V2.1.1(參考 3.13)工作頻段在76-81GHz的發(fā)射傳感器同等的檢測設備,;
l 符合 ETSI EN 302 571 V2.1.1(參考 3.11)的車輛通信系統(tǒng)設備,;
l 根據(jù) ANSI C63.10(參考 3.5),工作頻段在57-71 GHz的多千兆無線系統(tǒng),;
l 根據(jù) ETSI EN 301 893 V2.1.1(參考 3.10),工作頻段在 5,150-5,350 MHz,、5,470-5,725 MHz 和 5,725-5,850 MHz的 LBE 和 FBE 設備(訪問共享系統(tǒng)),。
第423號法案官方鏈接如下:
第237號法案官方鏈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