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對G/SPS/N/UKR/156《烏克蘭經貿農業(yè)發(fā)展部指令草案;批準“天然礦泉水及泉水生產與流通的衛(wèi)生要求”》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1-06-15
世界貿易組織 |
G/SPS/N/UKR/156/Add.1
2021-06-15
21-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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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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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烏克蘭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21-06-14 如下信息:
通過烏克蘭經濟發(fā)展、貿易和農業(yè)部指令《關于批準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生產和流通的衛(wèi)生要求》草案
據(jù)烏克蘭通知,烏克蘭經濟發(fā)展、貿易和農業(yè)部指令(指令編號:741)《關于批準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生產和流通的衛(wèi)生要求》草案 (G/SPS/N/UKR/156)于2021年4月12日通過,2021年5月19日在烏克蘭司法部登記,于2021年6月1日公布,并將于2021年9月1日生效。
該指令可參見 https://zakon.rada.gov.ua/laws/show/z0657-21#Text.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UKR/21_4152_00_e.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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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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