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時間: 2021-06-16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SPS/N/CHN/1222
2021-06-16
21-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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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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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中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加工用的植物蛋白肽,。本標準不適用于以菜籽和棉籽為蛋白原料生產(chǎn)的植物蛋白肽。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X]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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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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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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