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中國香港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21-07-29 如下信息:
《食品中有害物質(zhì)法規(guī)》修正案
中國香港在2020年12月11日第G/SPS/N/HKG/45號中通報了有關(guān)《食品中有害物質(zhì)法規(guī)》(《香港法律》第132AF章)擬議修正案的咨詢文件,,列出了食品中各種有害物質(zhì)的最新標準,。該修正案被納入2021年《食品中有害物質(zhì)(修正案)法規(guī)》中,。為符合最新標準,還制定了2021年《食品與藥品(成分與標識)(修正案)法規(guī)》(《香港法律》第132W章),,以列出有關(guān)含氫化油的預包裝食品的標記與標識要求,。這兩個法規(guī)修訂案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報上公布,,并于2021年7月1日由立法委員會批準,。本補遺通報,在修正案法規(guī)規(guī)定的寬限期結(jié)束時,,氫化油相關(guān)規(guī)定以及相關(guān)標記和標識要求將于2023年12月1日開始生效,,其余規(guī)定將于2023年6月1日開始實施。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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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環(huán)境衛(wèi)生署 中國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3樓 傳真:+(852)28933547 電子郵箱:enquiries@fehd.gov.hk 2021年《食品中有害物質(zhì)(修正案)條例》全文可從以下網(wǎng)址下載: 英語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3/es22021252386.pdf 中文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3/cs22021252386.pdf 2021年《食品與藥品(成分與標識)(修正案)條例》全文可從以下網(wǎng)址下載: 英語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3/es22021252387.pdf 中文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3/cs22021252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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