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波蘭共和國向美國出口家禽和家禽制品的資格
美國農業(yè)部(USDA)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波蘭共和國(波蘭)有資格向美國出口家禽制品。食品安全檢驗局已經審查了波蘭實施的家禽法律,、法規(guī)和檢驗體系,,并確定其與《禽制品檢驗法案》(PPIA),、實施該法令的法規(guī)以及美國禽制品食品安全檢驗體系是等效的。因此,,由經過認證的波蘭企業(yè)屠宰和加工的禽制品如今有資格出口到美國,。雖然食品安全檢驗局可能確定波蘭有資格向美國出口家禽制品,但在任何產品進入美國之前,,這些產品還必須符合美國的所有其他適用要求,,包括美國農業(yè)部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的要求。所有此類產品都將在美國入境點接受食品安全檢驗局檢查員的復驗,。符合美國進口資格的波蘭家禽制品將在2021年10月7日被納入到食品安全檢驗局進口數(shù)據(jù)庫中(https://www.fsis.usda.gov/importlibrary),。
可訪問以下網(wǎng)站查閱該《聯(lián)邦公報》通知全文(86 FR 55799):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0-07/pdf/2021-21889.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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