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泰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牲畜發(fā)展部令,根據《動物防疫法》B.E.2558(2015)暫停從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進口牛,、水牛及其產品,。
根據2021年9月23日的政府憲報,暫停進口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牛,、水牛及其產品的命令已于2021年12月22日失效,。然而,據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報告,,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尚未自行宣布完全治療該國的結節(jié)性皮膚病,。因此,泰國有必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該結節(jié)性皮膚病入境,。根據《動物防疫法》B.E. 2558規(guī)定,,自泰國2021年12月23日《皇家公報》公布起90天內,不得從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進口牛,、水牛及其產品,。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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