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對G/SPS/N/CAN/1244/Add.14《關(guān)于非洲豬瘟二級控制區(qū)相關(guān)條件實施令。》的第1次勘誤
時間: 2022-01-31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SPS/N/CAN/1244/Add.14/Corr.1
2022-01-31
22-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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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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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加拿大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22-01-27 如下信息:
可能受該措施影響的相關(guān)地區(qū)或國家如下:
[X]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貝寧; 保加利亞*; 布基納法索; 布隆迪; 佛得角; 柬埔寨; 喀麥隆; 中非共和國; 乍得; 中國; 剛果; 科特迪瓦; 多米尼加共和國; 愛沙尼亞*; 岡比亞; 德國*; 加納; 希臘*; 幾內(nèi)亞比紹; 海地; 中國香港; 匈牙利*; 印度; 印度尼西亞; 意大利*; 肯尼亞;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 拉脫維亞*; 立陶宛*; 馬達加斯加; 馬拉維; 馬來西亞; 摩爾多瓦共和國; 蒙古; 莫桑比克; 緬甸; 納米比亞; 尼日利亞; 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 菲律賓; 波蘭*; 大韓民國; 羅馬尼亞*; 俄羅斯聯(lián)邦; 盧旺達; 塞內(nèi)加爾; 塞爾維亞; 塞拉利昂; 斯洛伐克*; 南非; 坦桑尼亞; 多哥; 烏克蘭; 越南; 贊比亞; 津巴布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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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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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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