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22年3月1日頒布關于批準山蒼子精油用作相關動物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的2022年3月1日(EU)第2022/593號委員會執(zhí)行法規(guī)(適用于歐洲經濟區(qū))。
時間: 2022-04-14
世界貿易組織 |
G/SPS/N/EU/556
2022-04-14
2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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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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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2022年3月1日頒布關于批準山蒼子精油用作相關動物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的2022年3月1日(EU)第2022/593號委員會執(zhí)行法規(guī)(適用于歐洲經濟區(qū))。
依據(jù)第70/524/EEC號指令,批準將山蒼子精油用作所有動物的飼料添加劑,該項批準無時間限制。該添加劑后續(xù)依據(jù)(EC)1831/2003號法規(guī)第10(1)(b)條在飼料添加劑登記簿中按現(xiàn)有產品進行登記。依據(jù)(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第10(2)條并且結合該法規(guī)第7條的規(guī)定,已提交了一項申請重新評估山蒼子精油對于各類動物的安全性。申請人要求將這種添加劑歸入添加劑類別“感官添加劑”以及功能類別“調味劑”。提交申請時隨附了(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第7(3)條要求的資料和文件。申請人同時請求批準在飲用水中使用山蒼子精油。但是,(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禁止在飲用水中使用“調味劑”。因此,不允許在飲用水中使用山蒼子精油。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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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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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D2多邊國際關系司 Rue Froissart 101號 布魯塞爾,郵編:B-1049 電話:+(32 2) 29 54263 傳真:+(32 2) 29 98090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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