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如下信息:
關于批準將檸檬提取物制劑用作各類動物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的2022年4月4日(EU)第2022/537號委員會執(zhí)行法規(guī)(適用于歐洲經濟區(qū)),。
依據第70/524/EEC號指令,,批準將檸檬提取物用作所有動物的飼料添加劑,該項批準無時間限制,。該添加劑后續(xù)依據(EU)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第10(1)(b)條,,在飼料添加劑登記簿中按現有產品進行登記。依據(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第10(2)條并且結合該法規(guī)第7條的規(guī)定,,已提交了一項申請重新評估檸檬提取物制劑對于各類動物的安全性,。申請人要求將這種添加劑歸入添加劑類別“感官添加劑”以及功能類別“調味劑”中。提交申請時隨附了(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第7(3)條要求的信息和文件,。申請人同時請求批準在飲用水中使用檸檬提取物制劑,。但是,(EC)第1831/2003號法規(guī)禁止在飲用水中使用調味劑,。因此,,不允許在飲用水中使用檸檬提取物制劑。歐洲食品安全局(下稱“食品安全局”)在2021年9月29日發(fā)布的意見書中認為,,在擬定的使用條件下,,檸檬提取物制劑不會對動物健康、消費者健康和環(huán)境產生不利影響,。食品安全局認為檸檬提取物制劑是一種皮膚和眼睛刺激物,,同時具有潛在腐蝕性。因此,,委員會認為應采取相關保護措施,預防對人類健康,尤其是添加劑使用者的健康造成不利影響,。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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