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第57/PMK.05/2021條例。關于宗教事務部清真產(chǎn)品保證組織機構(gòu)(BPJPH)對公共服務的收費。
時間: 2021-11-03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IDN/138
2021-11-03
21-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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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 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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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以下通報根據(jù)TBT協(xié)定第10.6條分發(fā)
1. |
通報成員: 印度尼西亞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 ( 3.2條和7.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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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機構(gòu):宗教事務部清真產(chǎn)品保證組織機構(gòu)(BPJ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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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報依據(jù)條款:
[X]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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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飲料,、藥品和醫(yī)藥、化妝品、化工產(chǎn)品,、生物制品,、基因工程產(chǎn)品,、消費品、屠宰服務,、加工服務,、倉儲服務、包裝服務,、分銷服務,、銷售服務和服務。
HS編碼:8950 ICS編碼: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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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 財政部第57/PMK.05/2021條例,。關于宗教事務部清真產(chǎn)品保證組織機構(gòu)(BPJPH)對公共服務的收費,。
語言:印尼語 頁數(shù):11頁 鏈接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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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內(nèi)容簡述:
本法規(guī)規(guī)定了BPJPH提供的服務的費率和費用,包括:
a.貨物和服務清真認證費用,;
b.清真認證機構(gòu)的認證費用,;
c.清真審計師注冊費;
d.清真審核員,、清真主管培訓費; e.清真審計師和清真主管的能力認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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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標與理由:確保市場上的產(chǎn)品信息足以滿足穆斯林消費,。作為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國家,政府有責任為關心清真產(chǎn)品保證,、消費者信息,、標簽、防止欺騙做法和消費者保護的公民提供可靠的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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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關文件: ? 2014年關于清真產(chǎn)品保證法案的第33號法律 ? 2021年關于清真產(chǎn)品保證實施的第39號政府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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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擬批準日期:2021年6月3日
擬生效日期: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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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自通報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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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WTO技術(shù)性貿(mào)易壁壘通報機構(gòu)及咨詢點 聯(lián)系人:Konny Sagala女士 標準和合格評定執(zhí)行系統(tǒng)管理局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國家標準化機構(gòu)(BSN) 印度尼西亞中雅加達區(qū)坦林大街9號BPPT一號樓12層,郵箱10340 電話:+62 21 3927422分機127 傳真:+62 21 3927527 郵箱:tbt.indonesia@gmail.com和tbt.indonesia@bsn.go.id 網(wǎng)址:http://www.tbt.bsn.go.id https://jdih.kemenkeu.go.id/in/page/dokumen-peraturan/c77f9e9b-09be-4197-cd42-08d92ed3b006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IDN/21_6979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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