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澎金馬單獨關(guān)稅區(qū):對G/TBT/N/TPKM/461《關(guān)于修訂微波爐法定檢驗要求的建議》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1-11-19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TPKM/461/Add.1
2021-11-19
21-8757
|
|
技術(shù)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英語
|
通 報
補 遺
以下 2021 年 11 月 19 日 的信息根據(jù) 臺澎金馬單獨關(guān)稅區(qū) 代表團(tuán)的要求分發(fā)。
對微波爐法定檢驗要求的修訂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X】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2021年11月17日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取: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8201&log=detailLog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TPKM/final_measure/21_722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TPKM/final_measure/21_7228_00_x.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guān)標(biāo)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 其他:
說明: 臺澎金馬單獨關(guān)稅區(qū)謹(jǐn)此通報,根據(jù)2021年6月28日第G/TBT/N/TPKM/461號文件,《微波爐法定檢驗要求修正案》已于2021年11月17日頒布,并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