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G/TBT/N/CHN/1461《《新化學物質環(huán)境管理登記指南(通報稿)》》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2-01-06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CHN/1461/Add.1
2022-01-06
2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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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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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以下 2022 年 01 月 0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中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新化學物質環(huán)境管理登記指南(通報稿)》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1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1獲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19_808843.html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 其他:
說明:本指南是《新化學物質環(huán)境管理登記辦法》實施的配套規(guī)范性文件,對《新化學物質環(huán)境管理登記辦法》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明確了具體實施要求。本指南主要包括登記范圍、登記類型、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材料要求、聚合物特別規(guī)定和新用途環(huán)境管理登記、重新登記、登記證變更、撤回與撤銷以及登記后跟蹤管理等方面內(nèi)容。
中國WTO/TBT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電話: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電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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