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對G/TBT/N/ISR/1131《SI 20第2.17部分-燈具:特殊要求-用于舞臺燈光,、影視工作室(室內(nèi)和室外)的燈具(11頁,,英語; 5頁,希伯來語)》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2-01-19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ISR/1131/Add.1
2022-01-19
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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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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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以下 2022 年 01 月 19 日 的信息根據(jù) 以色列 代表團(tuán)的要求分發(fā),。
SI 20第2.17部分——燈具:特殊要求——舞臺燈光,、電視和電影及攝影場所(室內(nèi)外)用燈具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SI 20第2.17部分的修訂發(fā)布在以色列官方公報第9800號政府公告部分,。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3月15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取:https://www.sii.org.il/en/standards-searc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final_measure/22_0448_00_x.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guān)標(biāo)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 1獲?。?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 1獲?。? 【】 其他:
說明:-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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