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對G/TBT/N/ISR/1113《SI 1003第3.2部分-與食品接觸的器皿中鉛和鎘的釋放:凹形玻璃器皿-允許限值(2013年6月)和修訂1(2019年3月)》的第1次補遺
時間: 2022-01-19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ISR/1113/Add.1
2022-01-19
22-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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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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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補 遺
以下 2022 年 01 月 19 日 的信息根據(jù) 以色列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SI 1003第3.2部分——與食品接觸的器皿鉛和鎘的釋放:玻璃中空器皿——允許限值(2013年6月)和修正案1(2019年3月)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SI 1003第3.2部分作為強制性標準的聲明發(fā)布在以色列官方公報第9765號政府公告部分。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5月30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取:https://www.sii.org.il/en/standards-searc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final_measure/22_0441_00_x.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 1獲取:
【】 其他:
說明:-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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