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技術法規(guī)草案
時間: 2022-02-22
世界貿易組織 |
G/TBT/N/TPKM/483
2022-02-22
2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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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貿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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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以下通報根據TBT協定第10.6條分發(fā)
1. |
通報成員: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 ( 3.2條和7.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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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機構: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濟南路1段4號,,郵編:100 電話:(886-2)23963360 傳真:(886-2)23970715 電子郵箱:pj.tse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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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報依據條款:
[ ]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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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電氣機械和設備及其零件,;聲音記錄器和錄音器,,電視圖像和聲音記錄器和錄音器以及此類物品的零件和附件(HS 85)
HS編碼:85 ICS編碼: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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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技術法規(guī)草案
語言:英語,中文 頁數:6,5 鏈接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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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內容簡述:
在提議將電動汽車充電設備(EVSE)按照法定計量儀器進行管理的同時,,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起草了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技術法規(guī),。該草案包含結構、精確性測試,、重復性測試以及時間精度的檢驗,。該技術法規(guī)適用于頒布后在國內生產和進口的電動汽車充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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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標與理由: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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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關文件: 《度量衡法》; 《度量衡法實施細則》,; G/TBT/N/TPKM/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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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擬批準日期:待定
擬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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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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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WTO/TBT咨詢點 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 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濟南路1段4號,,郵編:100 電話:+(886 2) 3343-5140 傳真:+(886 2) 2343-1804 電子郵箱: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173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1737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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