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mào)易措施資源
加拿大危險產(chǎn)品法案(Hazardous Products Act [R.S., 1985, c. H-3])主要是針對包含了有毒,、易燃,、爆炸性,、腐蝕性、傳染性,、氧化性或敏感性的,、對公眾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脅的物質的任何產(chǎn)品。包括家庭用,、花園用或個人用的產(chǎn)品,、或在運動和娛樂中用的產(chǎn)品,以及兒童用玩具和設備,,由于他們的設計結構和成分可能會對公眾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脅,。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通過了《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于2011年6月開始實施,,并取代《危險產(chǎn)品法案》的第Ⅰ和第Ⅱ部分。
對于家具產(chǎn)品來說,,適用于該法案的產(chǎn)品主要包括:兒童用家具和物品,、寢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