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效標識采取生產者和進口商自我聲明、備案和政府有關部門監(jiān)督管理的實施模式,。企業(yè)申請能效標識的流程為:
1)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按產品型號逐一備案,。型號不同但制冷系統(tǒng)結構相同、耗電量一致的產品在備案時可不提交檢測報告,。
2)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自使用標識之日起30日內,,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或在相關網站上填寫《×××能源效率標識備案表》。生產者或進口商應按照《辦法》的規(guī)定同時提交相關的備案材料,。備案表,、備案材料應完備、真實,。
3)授權機構應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識信息的核查和備案工作(因生產者或進口商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對符合第2)條要求的,,由授權機構對標識信息進行登記,、存檔、編備案號,,并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生產者或進口商,。對不符合第2)條要求的,由授權機構通知生產者或進口商及時補充材料或者更換已使用的標識,。
4)生產者或進口商應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權機構提交上一年度的標識使用情況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各型號的標識備案情況,;標識的監(jiān)督處罰情況;標識使用情況等能效標識相關的資料,。
5)外文材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并以中文文本為準。
6)授權機構應在完成標識備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上公告已備案產品的標識信息,,并每個季度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已備案產品的標識信息;按標識的備案號公告?zhèn)浒感畔?;建立產品能源效率數據庫,,向生產者和消費者等提供產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詢服務,及時公告標識的核驗和監(jiān)督檢查情況,;公布熱線電話和網址,,接受生產者和消費者等對標識的投訴。
7)標識的印制和粘貼:生產者或進口商自行印制標識,,并對印制的質量負責,;標識應采用100克及以上規(guī)格的銅版紙印制:標識應采用不干膠方式粘貼,去除后不應玷污面板:出廠或進口的每一臺產品均應粘貼標識,;標識應粘貼在產品正面面板的右上部位,;圖案、文字,、規(guī)格和顏色不得進行更改,;使用在產品說明書,、外包裝物以及宣傳中的標識可按比例放大和縮小,可以黑白印刷,,但標識中的文字應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