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洗衣機“歐洲之花”生態(tài)標簽(European Eco-label)的生態(tài)標準(2000/45/EC)始定于2000年,,后經過2003/240/EC,、2005/384/EC和2007/207/EC將其有效期延至2007年11月30日。有關洗衣機“歐洲之花”生態(tài)標簽的具體要求及相關文件參見以下網址: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ecolabel/product/pg_washingmachines_en.htm
下面介紹洗衣機生態(tài)標準的具體內容:
1. 限制有害物質的使用
(1) 重量超過50克的塑料部件應加貼符合ISO 11469標準用于識別材料的永久性標志,。
(2) 重量超過25克的塑料部件不應包含:
2. 環(huán)境使用設計
3. 節(jié)能要求
沖洗負荷時耗電量 ≤ 0.17 kWh/kg(選擇與95/12/EC指令同樣的標準60°C綿織物周期),。
4. 節(jié)水要求
沖洗負荷時用水量 ≤ 12 L/kg(選擇與95/12/EC指令同樣的標準60°C綿織物周期),。
5. 噪聲要求
6. 對于用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產品應隨附以下信息:
7. 防止過量使用洗滌劑
在洗滌劑壓出器上有清晰的容量和/或重量標記,。
8. 性能
9. 有助于循環(huán)利用的生態(tài)設計
10. 減少固體廢棄物
11. 耐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