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會和州議會的立法程序
美國憲法賦予了國會在某些領域制定聯(lián)邦法律的權利。程序如下:
首先,必須由議員提出立法提案至所支持的參議院或眾議院,相關單位在收到該立法提案后會給其一個編號,然后把這個立法提案送交和這個立法有關的委員會(Committee)或小組委員會(Subcommittee),讓小組成員對草案進行審議。立法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步驟就是委員會的審議過程,委員會或委員會小組成員在這個階段對提出的立法草案進行密集的考慮,仔細研究和辯論,如果立法議題有足夠的重要性,委員會會通過舉行公共聽證會,來了解正反兩方對這項立法的意見。在委員會同意或建議修改完成后,小組成員通過投票決定該立法提案是否通過。通過后的立法提案再通過眾議院的審議、辯論和投票表決,然后,再在參議院經過同樣的程序。最后,經過兩院意見協(xié)調一致后的立法提案將提交給總統(tǒng),并由總統(tǒng)簽署后成為法律。
州議會的立法程序基本和國會的立法程序一樣。
2. 法院立法
法院立法即法院的案例判決。法院的案例判決累積組成了所謂的“普通法系”,“普通法”涉及的領域主要是指國會立法所不包括的。“普通法”的核心就是法院的判例,從表面上看,“普通法系”似乎就是一個由許多單個判例組成的法律體系,但實際上,“普通法系”是由一代代法官表述出來并不斷重復的法律理念和規(guī)則的組合。
3. 行政立法
(1) 行政立法流程
聯(lián)邦法律必須由行政機關來實施,而且,任何一部法都不是非常詳細和具體的,這就需要廣泛運用專門的必要行政手段。但行政機關只能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任何超過授權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行政機關通過發(fā)布行政規(guī)章來行使權力。和聯(lián)邦立法的模式一樣,規(guī)章并不是針對特定的個人,而是設定該行政機構管轄范圍內所有的行為。行政機構制定法規(guī)的過程也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主要特點是公眾的參與。首先一個行政機構經過研究后決定需要設立哪些法規(guī),然后將這些計劃制定的法規(guī)列在《聯(lián)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公眾可以對這些法規(guī)發(fā)表意見,行政機關在聽取所有意見后修改這些法規(guī)草案并最終確定下來。在實施整個過程的每一步,都會登出通知。這些通知包括最初起草的法規(guī)、對公眾意見的征求、對公眾開放的任何一次法規(guī)討論會以及正式法規(guī)的全部內容。
(2) 行政立法過程必須遵守的法律
根據美國的立法體系,行政立法過程中,在實現(xiàn)公開性和透明度方面,有三部法律至關重要。即《行政程序法》、《聯(lián)邦咨詢委員會法》和《信息公開法》。
- 《行政程序法》規(guī)定了行政當局制定、修改、廢除行政法規(guī)所必須遵守的程序和相關利益集團要求公布、修訂行政法規(guī)所應遵守的程序。該法使廠家、消費者和其它相關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參與相應行政法規(guī)的制定過程;
- 《聯(lián)邦咨詢委員會法》規(guī)定,如果行政部門制定行政法規(guī)需要依賴咨詢機構,則要求這些咨詢機構必須盡力避免利益的沖突、保持平衡,并保證公眾能有對他們進行評論的機會;
- 《信息公開法》則保證公眾有權知曉聯(lián)邦行政管理的各種信息和情況,信息公開是增強管理過程透明度的關鍵,美國法律要求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規(guī)時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包括國外的單位和個人加以評論,并認真加以考慮。
相關的行政立法情況可查詢美國政府官網--Federal Register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