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mào)易措施資源
IAF在其認可機構成員間建立互認安排體系(MLA)是為了通過消減貿(mào)易壁壘而促進世界貿(mào)易的自由發(fā)展。MLA的目的是使MLA成員認可的認證/登記機構辦法的認證證書可以受到MLA其他成員的承認。MLA的成員資格是基于對申請者進行同行評議,同時對每一成員開展監(jiān)督以確保所有成員以對等的方式一貫的開展其認可計劃、執(zhí)行IAF指南。
MLA成員的認可計劃基于相關的ISO/IEC指南。為了確保所有計劃以合適的方式開展,IAF頒布了對各種 ISO/IEC指南的應用指導。IAF的指導文件是建立在IAF成員機構執(zhí)行ISO/IEC指南的實踐經(jīng)驗基礎上的,代表了IAF成員應用這些指南時的最好行為規(guī)范。MLA成員機構必須接受這些指導文件,并將其作為日常運作的通用準則。
1. 認可機構及地區(qū)組織多邊認可安排的政策及程序(2005)
認可機構及地區(qū)組織多邊認可安排的政策及程序,即“Policies and Procedures for a Multilater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on the Level of Accreditation Bodies and on the Level of Regional Groups”,它的內(nèi)容包含四部分以及一個附錄。
(1) Part 1:對地區(qū)組織及單個認可機構的同行評議
對地區(qū)組織及單個認可機構的同行評議要求包含三個文檔,分別為:
這些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內(nèi)容:
(2) Part 2:對IAF/ILAC A1, A2 及A3的附加要求
該部分主要對人員評估、評估程序、MLA成員資格的保持、暫停及撤銷、接受地區(qū)MLA成員加入IAF MLA的程序、變更通告等進行了規(guī)定。
(3) Part 3:上訴
主要包括對上訴的處理、建議及決定等。
(4) Part 4:某一領域多邊認可安排的范式
提供安排文本的范本。
(5) 附錄:IAF保密申明
2. 多邊認可安排(MLA)
提供安排文本范本。
3. 使用IAF MLA 標識的通用準則(2004)
內(nèi)容包含兩部分:版權及組合標識及許可條件。
IAF擁有該標識版權,并對該標識的全球保護負責。IAF標識如下圖:
IAF授權IAF MLA簽約方使用該標識。并且該標識可以與授權認可機構自己的認可標識組合使 用。例如:
4. MLA認可機構間以評估為目的的文件交換程序(2003)
該文件規(guī)定了在MLA認可機構間交換文件的程序,該交換是以評估為目的的。文件內(nèi)容包括導言、交換方法及路徑、交換文檔的評估、評估結果、認可決定、上訴、申訴及爭端幾部分。
更多有關IAF MLA 的信息請登陸IAF官網(wǎng)的“多邊認可安排文件”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