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新能源標識框架指令2010/30/EU的出臺,,歐盟能源標識體系發(fā)生了重大調整。新能源標識在原A~G等級上增加了A+,、A++,、A+++三個更高等級,但能效等級的數(shù)目限制在7個,;產品的廣告和技術宣傳資料上要顯示能效等級,;產品范圍也從家用產品擴展到商用和工業(yè)設備以及門窗等能源相關產品。在新能源標識體系下,,2010年11月30日,,歐盟公布了第一批實施細則(EU) No 1059/2010(家用洗碗機)、(EU) No 1060/2010(電冰箱),、(EU) No 1061/2010(家用洗衣機)和(EU) No 1062/2010(電視機),。2011年正式公布的僅有(EU) No 626/2011(空調的能源標識)一項,并且通報了家用滾筒干衣機的實施條例草案,。
(1) 空氣調節(jié)器
2011年7月6日,,歐盟在OJ上正式公布了空氣調節(jié)器新能源標識實施條例(EU) No 626/2011,。該條例是自2010年6月歐盟出臺新能源標識框架指令2010/30/EU以來,,繼電冰箱,、電視機,、家用洗衣機、家用洗碗機之后的第五項實施條例,。
條例規(guī)定了空氣調節(jié)器的能效等級,、能源標識及實施進程,、供應商和經銷商的職責,、測量和計算、市場監(jiān)管中的驗證程序等內容,。條例適用于電源驅動的額定制冷量或制熱量(如果產品沒有制冷功能)小于等于12千瓦的空氣調節(jié)器,,但不適用于非電能源的器具,以及冷凝器或蒸發(fā)器或兩者不使用空氣作為傳熱介質的空氣調節(jié)器,。該條例將于2013年1月1日取代原空氣調節(jié)器能源標識指令2002/31/EC,,2013年1月1日后投入歐盟市場的空氣調節(jié)器應符合新條例要求。
條例對于單管和雙管空調,、非單管和雙管空調的能效等級有不同的規(guī)定,。非單管和雙管空調能效標識分2013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四個階段實施,最高能效等級由A逐步過渡到A+++,;單風道和雙風道空調則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最高能效等級達到A+++。
條例中,,空調可分為可逆,、僅制冷、僅制熱空調三種,??照{能源標識包含了供應商名稱和商標、產品型號,、SEER/EER,、SCOP/COP及其圖標、能效等級,、設計負載(kW),、SEER值、SCOP值,、額定制冷/熱量(kW),、年耗電量(kWh/y)或小時耗電量(kWh/60min)、室內和室外聲功率級(dB(A))、有關供暖季節(jié)的歐洲地圖(對于非單管和雙管空調)等內容,。
(2) 家用滾筒干衣機
2011年7月20日,,歐盟通報了家用滾筒干衣機能源標識實施條例草案(G/TBT/N/EEC/386)。通報的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2010/30/EU指令下家用電和燃氣滾筒干衣機能源標識和產品信息要求,。該條例擬取代1995年5月23日頒布的家用電動滾筒干衣機能源標識指令95/13/EC,。
滾筒式干衣機的能源標識分為排氣式(Air-Vented)、冷凝式,、燃氣式三種,。能源標識給出了供應商名稱或商標、產品型號,、能效等級,、凝結效率等級、年耗電量,、干衣機的類型,、標準周期的時間、額定容量,、噪聲值等信息,。條例草案的附錄VI給出了能效等級以及凝結效率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