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預警防控平臺
——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源
關于可追溯標簽制,,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C) No 852/2004
中有相關的規(guī)定:飼養(yǎng)動物或生產以動物為原料的初級產品的食品業(yè)從業(yè)人員必須保留記錄,,并在需要時將這些記錄包含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權威機構和進貨的其他食品業(yè)從業(yè)人員。必須保存的記錄:(1)動物飼料的性質和來源,;(2)對動物的用藥和其他治療手段,,施用藥物的日期和停止用藥的時間;(3)可能影響以動物為原料的產品安全的疾??;(4)從動物樣本上獲得的分析結果,可能關系到人類的健康,;(5)從對動物和動物原產地的產品檢查得到的相關報告,。EC 852/2004 號條例的第7到第9款分別為各國和歐盟衛(wèi)生準則的發(fā)展提供了指導,包括的信息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準確和合理地使用牲畜用藥,、添加劑、植物保護產品和殺蟲劑以及他們的可追溯性,;另一方面是飼料的備置,、存儲、使用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