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律規(guī)定,無論是在印尼國內生產或進口至印尼的以零售包裝銷售的加工食品,在印尼國內進行銷售之前,都必須取得注冊許可,從而保證銷售的食品與印尼的食品安全、質量、營養(yǎng)及標簽法規(guī)相符。2008年3月,BPOM發(fā)布條例宣布所有加工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processing aids)及食品配料等,其每一批次的進口必須獲得BPOM的進口許可(SKI),從而加強了對進口食品注冊的管制。
進口注冊由本地代理或進口商進行申請,進口商必須向BPOM申請注冊號,并由其進行檢測。檢測過程繁瑣且費用昂貴,每項檢測費用從5萬印度尼西亞盾(約6美元)到25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300美元)不等,每一件產品的檢測費用在10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120美元)到100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1200美元)之間。此外,印度尼西亞藥品食品管理局在測試過程中要求提供極其詳細的產品配料和加工工藝情況說明,這可能侵害商業(yè)秘密。這些規(guī)定加重了出口商的負擔。
1.注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作為政府條例《食品安全、質量及營養(yǎng)》(No28/2004)的執(zhí)行條例,2011年頒布的《加工食品注冊》(No.HK03.1.5.12.11.09955)、(No. HK.03.1.5.12.11.09956)、BPOM法規(guī)No. 42/2013及No. 43/2013規(guī)定了注冊相關的程序,此外,BPOM法規(guī)No. 1/2013表明,2013.03.11后,食品應進行在線注冊。其他與注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如下:
- 《健康法》(Law No. 23 of 1992 on Health)
- 《消費者保護法》(Law No. 8 of 1999 on Consumer Protection)
- 《食品法》(Law No. 18 of 2012 on Food)
《食品標簽與廣告政府條例》(Government Regulation (PP) No. 69 of 1999 on Food Labeling and Advertising)注冊豁免的加工食品包括了:家庭手工生產的食品(home industry)、室溫下最長可保質7天的食品或以食品注冊申請為目的小規(guī)模進口到印尼的食品、科研目的的食品、自用食品、預期作為原料使用并且不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食品。
2.注冊所需文件
2.1 一般信息
一般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 食品類別名稱
- 商品名
- 包裝類型
- 凈重量/凈含量
- 與自由銷售證書(Free Sale Certificate)上的名稱可能相似的供應商名稱
- 進口商/經銷商名稱
2.2 管理文檔
- 原國家/產地生產商的代理銷售協(xié)議(Letter of appointment, LOA)。
如果進口商或銷售商并不是生廠商直接指定的代理銷售,那么協(xié)議必須對各相關方的關系予以說明,LOA有效期1年。從2013年1月開始印尼實行新的進口條例,該條例就是印尼海關正式施行對進口商品的代理銷售協(xié)議管理,即要求進口方出示一份由出口方授權的代理銷售協(xié)議,此協(xié)議須經過印尼駐出口國的領事館認證以后才生效。
2.3 技術文檔
- 所用原料的組成清單,包括成分的來源(植物/動物)、Brix value等
- 對某些特殊原料的說明:來源于玉米、豆類、西紅柿及土豆的原料的基因改造(GMO)狀態(tài);來源于奶類、雞蛋面粉、碳酸氫銨的原料的產地或國家
- 對某些來源于植物或動物的特定原料的說明,包括明膠、甘油、酶、脂肪、膠原、初乳、胚胎提取物、血液提取物、水解血紅素、角蛋白、毛發(fā)提取物、胎盤、蛋白、胸腺提取物、胸腺水解物、胃提取物、油、酥油、增稠劑、乳化劑、穩(wěn)定劑。對于肉類或肉制品,如果是印尼國內生產,需提供動物屠宰工廠的聲明;如果是進口產品,需提供MOA出具的反芻動物及衍生產品的推薦說明。
- 對蜂蜜原料氯霉素含量的說明
- 生產工藝流程圖,包括溫度、壓力、加熱過程或GMP(良好生產規(guī)范)/HICCP(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ISO22000證書
- 授權實驗室或政府實驗室的分析證書(Certificate of analysis, COA),有效期1年。分析證書應包括微生物污染、化學污染、食品添加劑(使用色素、人工甜味劑、防腐劑或抗氧化劑)、凈重、質量、SNI強制性產品需提供SNI標準、營養(yǎng)成分、營養(yǎng)/非營養(yǎng)聲明、酒精含量、咖啡因含量、蜂蜜氯霉素含量、甲醛三聚氰胺、間胺黃、羅丹明B相關信息
- 產品保質期信息
- 生產編號信息
- 標簽設計
2.4 其他支持材料
- 商標注冊證(Trade Mark Certificate)
- 如果食品標簽聲稱該產品來自于有機原料,則必須提供監(jiān)管當局頒發(fā)的有機證書并且經過MOA確認
- 非轉基因改造產品證明
- 食品輻照信息
- 對標簽中的聲稱予以支持的科學證據
3. 注冊流程及具體要求
出口食品至印尼首先需取得衛(wèi)生部批準以及在貿易部登記注冊,通過印尼BPOM的檢查后,取得“進口產品注冊號”(Makanan Luar, ML)才可以在市場銷售。進口食品的程序為:
- 提供產地證明及原產國政府出具的衛(wèi)生或核準出口證書
- 提供食物樣品(須附上原包裝)
- 原材料標示(含來源地)、添加物與包裝材料標示(肉或肉制品,需提供印尼農業(yè)部的驗證函)
- 提供生產流程、條形碼、過期日期等資料
- 生產國相關機構出具的產品分析證書,包括化學成份、食品添加物、生物學和重金屬污染分析。
依據印尼政府規(guī)定,同樣的外國食品若使用不同的包裝材料,則需申請不同的ML號碼;相同包裝材料但重量不一樣的包裝則可使用一個ML號碼。進口食品須貼上ML標簽,以印度尼西亞文標示BPOM 注冊號、品牌名稱、產品種類、凈重或容量、生產商或進口商名稱與地址,此外須標示成份、有效期、產品代碼、營養(yǎng)成分。申請ML號碼耗時約1星期至1個月,每個號碼執(zhí)照費為30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折合270美元),有效期為5年。
此外,進口食品必須由有進口許可執(zhí)照的注冊公司進口,所有文件必須附有印尼海關貨物通關證明以及各種稅捐的完稅證明。外國食品若欲進一步取得印度尼西亞HALAL之認證,須先取得BPOM的成份與衛(wèi)生證明,然后由MUI進行審核。HALAL認證之效期為2年,屆滿后須重新申請。
目前,“ML”與“HALAL”證明多由印尼本地代理商代為申請。在2008年中國發(fā)生毒奶粉事件后,印尼政府自12月起對食品飲料加強進口管制,僅注冊備案的進口商得以進口、須辦理裝船前檢驗公證,而且僅準從5個港口(棉蘭Belawan、雅加達Tanjung Priok、三寶壟Tanjung Emas、泗水Tanjung Perak與錫江Soekarno-Hatta)進口,海關作業(yè)之遲緩造成許多外國食品之缺貨。
2011年7月1日起,編號為63/PMK.04/2011的財政部長條例開始生效。該條例要求所有未持有海關識別號碼(NIK)的進出口商都必須進行登記,并且必須在2011年7月1日起6個月內進行登記。6個月后,凡是不具備海關識別號碼的進出口商,海關將不予通關處理。